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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5-06-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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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公元前60年,西汉中央政府在乌 垒城设立( ),标志着西域正式纳入汉朝版图,西域从此成为中国不可分 割的一部分。
第一步,本题考查新疆区情知识。第二步,公元前60年,为了管理统一 后的西域,西汉中央政府在乌垒城(今轮台县境内)建立西域都护府,正式在西域设官、驻军、 推行政令,开始行使国家主权,这就是《汉书-郑吉传》中所称的“汉之号令班西域矣!”标志着 西域正式纳入汉朝版图,西域从此成为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因此,选择A选项。查看更多
近年来,由于互联网的发展,网络监督越来越直接、有力,政府机关及其工作 人员的活动越来越透明,这说明,我国公民( )
第一步,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识。第二步,“由于互联网的 发展,网络监督越来越直接、有力”说明越来越多的公民通过网络参与政治生活,同时也体现 了公民参与民主监督的渠道越来越多,这有利于政府了解民意和汇集民智。因此,选择C 选项。查看更多
近亲是指三代及三代以内有共同祖先的人群。如果他们之间通婚,就称为 近亲结婚,近亲结婚对后代的影响主要是( )。
第一步,本题考查生物医学知识。 第二步,近亲(或称亲缘关系)是指三代或三代以内有共同的血缘关系。如果他们之间通 婚,称为近亲婚配。他们双方有太多相似的遗传因子,后代无法从他们那里产生变异,易将有 害基因传递给子孙。如果这一基因按常染色体隐性遗传方式,其子女就可能因为是突变纯合 子而发病。近亲婚配增加了某些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生风险。因此,选择A选项。查看更多
被国际同行们誉为“杂交水稻之父”的人物是( )0
第一步,本题考查科技常识。第二步,袁隆平,中国杂交水稻育种专 家,中国研究与发展杂交水稻的开创者,被誉为“世界杂交水稻之父”。袁隆平是杂交水稻研 究领域的开创者和带头人,致力于杂交水稻技术的研究、应用与推广,发明“三系法”釉型杂交 水稻,成功研究出“两系法”杂交水稻,创建了超级杂交稻技术体系。提出并实施“种三产四丰 产工程”,运用超级杂交稻的技术成果。因此,选择A选项。查看更多
总供给问题可以归结为( )。
第一步,本题考查宏观经济知识。第二步,供给能力取决于一定的制度、 技术水平、劳动力的投入量、资本的投入量。在短期,经济制度、技术水平和资本的投入量基本 上是稳定的,可以看作是给定的,这样总供给能力就取决于劳动的投入量即就业量,因此总供 给问题就可以归结为就业问题。因此,选择C选项。查看更多
市场体系的三大支柱是( )
第一步,本题考查市场经济知识。第二步,市场体系的三大支柱是商品 市场、资本市场、劳动力市场。①商品市场是实物商品的营销场所和领域。包括生产资料市 场、生活资料市场和服务市场等。是最古老、至今仍是最主要的市场形态。②资本市场又称长 期资金市场,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作为与货币市场相对应的理论概念,资本市场通常 是指进行中长期(一年以上)资金(或资产)借贷融通活动的市场。③劳动力市场是指适龄劳 工供求的市场。因此,选择B选项。查看更多
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是( )
第一步,本题考查邓小平理论知识。第二步,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 的基本原则和重要目标,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执著追求。邓小平认为,贫穷不是社 会主义,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,而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点。在社会主义发展方略 上,他提出以“三步走”的战略和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实现共同富裕。他还明确提出,社会主义 具有资本主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,而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。可知,社会主义的 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,进而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。因此,选择C选项。查看更多
下列属于侵犯公民人格尊严行为的是( )
第一步,本题考查人身权知识。第二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 三十八条,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。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、诽谤 和诬告陷害。人格尊严权具体表现为名誉权、肖像权、姓名权、隐私权、荣誉权,集中表现为名 誉权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一百条,公民享有肖像权,未经本人同意,不得以营 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。“以牟利为目的,未经他人允许使用他人肖像”侵犯了他人肖像 权,属于侵犯公民人格尊严。因此,选择D选项。查看更多
实事求是的前提是( )
第一步,本题考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知识。第二步,“解放思想,实事求 是”是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,是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的精髓,也是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理论的精髓。解放思想是实事求是的前提和内在要求,实事求是是解放思想的目的 和归宿,两者统一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。因此,选择B选项。查看更多
阿某,男,四十岁,某网络公司总经理,二零一九年二月因劳累过度猝死。下列属于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( )o
第一步,本题考查继承法知识。第二步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》 第十条,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 祖父母。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。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本法所说的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 养关系的继子女。本法所说的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本法所说的 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 系的继兄弟姐妹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,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(一)第一顺 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(二)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 本编所称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本编所称父母,包 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本编所称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 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因此,选择D选项。查看更多